我写了一部恐怖同人小说,主角是马嘉祺,一个杀人犯,他从文里跑出来了。 #爱挖坑的兔子##TNT##马嘉祺##禁借梗抄袭##TNT马嘉祺##恐怖灵异#
他约摸是来寻仇的。 我清楚自己给他安排了个什么样的身世和结局。
他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枪毙于十八岁成人礼上。
原因是,他的母亲发现,在此之前,他已经杀死过十个无辜的人。
我是创造他的人,我比谁都清楚知道他的性格与手段。 他会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像之前那十个受害者。
幸好,在他来现实世界以前,我就死了。
是真真切切地死去了。 肉体被大火焚烧,骨灰好好地躺在墓地里,但是,我的魂灵停在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变化被我尽收眼底。 我看见夜幕的月亮落下,清晨的太阳升起,昼夜更替间,我的小说成果被人窃取。
我是一名小说家,其实不敢当,就是名写手。但是叫某某家,听起来更顺耳一点。
原先,我在一家工作室上班,有不少同事。 我们一起励志写出大火的小说,向着各自的方向努力。
就在我快要摸索出一条路的时候,噩耗来临。 我死了。
我的小说断更了,停在我的男主马嘉祺刚刚出场的时候。 我的同事接替了我的笔名,偷走了我的人物。
他们用自己的名义,发表着我的小说。 他们在我的小说上涂涂改改,企图磨灭我曾经存在的痕迹。
他们不知道,这部同人文是本恐怖小说。 因为在我的开头里,我的主角马嘉祺啊,温柔且善解人意,看起来根本不像个疯子。
他对路边流浪的少女施以援手。 恋爱家看见爱情的萌芽,推理家从细枝末节里看见他那猫逗老鼠般的杀意。
我的手稿被我带进了棺材里,我早就把这部小说结了局。 同事不知道,在续写我的文。
果不其然啊,续写的人把后文转成了马嘉祺与流浪少女的爱情。 当真可笑。
我看着这字里行间的爱意,只觉得像是马嘉祺戴上了一层面具,虚情假意。
我也没想到,他会从文里出来。 从他那深邃的眼眸里,我清晰看见了杀意,他来找作者寻仇了。
我的同事偷走了我的人物,成为了我书的作者,分走了本该属于我的泼天富贵。 那么,活该受我的罪。
我幸灾乐祸地飘在上空,看着一身黑衣的俊美青年在房间里凭空出现后,他藏紧了袖子里的匕首,走向客厅。
这会是一场怎样的虐杀呢? 我很好奇,于是我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