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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神罚】红狐公爵

唐晓翼同人:双生碧落

第二百四六落 红狐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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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市深夜的风极冷,刮开靳千秋额前刘海,刺激得她肌肤瞬间泛起一片鸡皮疙瘩。

一道修长人影的确伫立在唐晓翼的房间阳台上,被人拆穿也不急着逃跑,反而颇为泰然地抬起头来,同千秋与唐晓翼对上视线。奶茶色短发被风缭乱,无框眼镜一瞬反光,雪白的镜片遮蔽了眼底的真实情绪,令人如照明镜,却不见身影。

这下轮到千秋咂舌:此人乃是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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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他们目前正在录制同一款综艺节目,勉强算得上“同事”,但千秋作为“秋谣”、在娱乐圈活动时,与檀宁的接触极少——毕竟她是偶像他是歌手,受众群体本就不同,并无产生交集的必要。

即使现在因「B&W」而暂时同事,靳千秋与檀宁的关系也仅限于“选手”与“导师”、“后辈”与“前辈”,最多偶然在镜头之外遇见、彼此会点头打招呼,交情不过如此。

所以,在唐晓翼的阳台上见到檀宁,的确……出乎千秋的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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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由唐晓翼开口问话才更合适:“檀宁导师,你怎么会在这里?”

檀宁没有说话。他裹着一件羊毛材质的外套,边缘线条茸茸软软,看起来很是温暖舒适。背倚着阳台扶栏,檀宁望向唐晓翼,以一种奇异的、陌生的眼神。

千秋看出来,他并不是“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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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宁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待人接物温文尔雅,从未见他和别人红过脸,个性温吞、说话柔和,参与综艺录制时,总是充当“和事佬”的角色。

这样一个内敛温和的人,不可能如此尖锐、甚至称得上不加掩饰地,以攻击性的目光去注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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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唐晓翼的种种复杂情感,几乎要从他的目光中溢出来了。

那似乎是一种糅合了多种成分的魔药,其中掺杂了龙骨、兽牙、食人花,以及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由低温冥火加热,用琉璃器皿过滤、提纯,炼就这么一小瓶珍贵的液体,然后全都倒在檀宁的视线里。他变成一具承载怨气的躯壳,出现在此,只为向唐晓翼索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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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你不记得我了吗?”

檀宁终于出声,嗓音却不是属于他的。

那是一股更为尖利、刺耳的声线,像用长指甲去刮蹭玻璃发出的噪音,“咔嚓、咔嚓”地磨砺过人的耳膜,幻化出一阵并不实际存在的疼痛。

千秋转头去观察唐晓翼,见他的表情从思索状,逐渐变得豁然开朗。

“温莎·D·希哈姆。”他异常冷静地吐出这个名字,“没想到世界重置,你却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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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作“温莎”的男人笑了起来,笑声极为可怖嘶哑。他近乎温柔地倾诉道:“看来你巴不得我被「法则」抹掉啊?但很可惜,也许是因为我受过密密尔泉的洗礼,那股神圣的泉水使我蒙恩,连「法则」亦对我网开一面、令我免于重置……可这都没什么了不起的,不是吗?”

温莎微笑着,唇角几乎咧至耳后,千秋不禁担忧:若是他把这副身躯搞坏了,檀宁可怎么办?

“在我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之后,我就记恨上了你,以及这个女人。”温莎继续道,“凭什么就为了你们那点儿恩怨纠葛,要让整个世界陪你们一起重来?你们真的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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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莎·D·希哈姆的生命中,有几个绝对不会遗忘的瞬间。

那是在“重置”以前的故事了……现在回忆起来,的确发生在很久之前,但那些记忆中的片段,依旧犹如昨天方才经历过一般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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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很奇妙,也很好笑,那些他难以忘怀的瞬间,竟全都与“唐晓翼”有关。

从小,温莎便因体质过于孱弱,而鲜少同家族里的其他孩子一起玩耍。比起能够肆意奔跑在草地上的同龄人,温莎更习惯待在书房里,和温暖的壁炉、厚重的书本作伴,以及一只名为“麻伊”的火狐狸。

麻依总显得爱娇怠惰,除去进食时刻,便只管蜷缩在温莎腿上,同毛毯一起为他保温。每天,温莎能见到的不过寥寥几人:无非是家中管家、女佣、男仆,以及家庭医生。他的父母同他一样,身患重疾,每日仰赖医疗器械与昂贵药物续命,竟还有精力记挂着温莎,有时会把他唤去卧房里,和他亲切地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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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那样的环境里,无论说了什么样的话,似乎都无法“亲切”起来……在温莎的记忆里,父母的卧房有着许多帷幕,每当他带着麻依去见父母,总要穿过那些帷幕,不知要掀起多少重,才能抵达父母的床畔。

室内萦绕着药草的气息,间或夹杂着父母的咳嗽,侍奉在旁的女佣将床帐拉起一角,从后伸出一只干枯瘦削的手,戴着红宝石戒指的是父亲的手,戴着紫宝石戒指的则是母亲的手。温莎坐在扶手椅上,握住这只手,然后床上的父母开始问话。

他们总问些稀松平常的问题:今天吃了什么?最近心情怎么样?身体有感觉好一些了吗?……温莎一板一眼地作答,渐渐感到不耐:为什么总是这些问题?他们明知他不可能报忧,也明知他不可能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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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哈姆家族仿佛天生便背负着诅咒,每一任继承者注定病痛缠身,最终将在无限的痛苦与摧磨中去世。温莎早知道自己的命运如何,因此反而觉得冷静,索性一切都会按部就班地到来,他何必为此烦忧?他能做的也只有享受当下。

但被禁锢在这座府邸中,实非他所愿的“享受”。其实,每当他待在起居室中,偷偷撩起窗帘往外看去,便能看见家族里的其他小孩,正在楼下花园里快乐地奔跑。

因为不是“继承人”,所以这些孩子都不必承担这份遗传厄运,只需畅快淋漓地玩个痛快。而温莎却只能躲在这间屋子里,透过窗户凝视着他们、注视着他们。他的病躯把他拖累,随时随地都可能引发一场咳嗽,直将他拽入无穷无尽的黑暗深渊。

他永远都不可能像那些孩子一样,恣意地奔跑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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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也没关系的。小小的温莎想到。不能奔跑,但至少我还可以去外面看看,至少我不能真的在这座府邸里熬到死亡。于是在某一天,在父母的卧房里,温莎淡淡地说道:“我想……出去上学。”

不是请家庭教师,而是……像正常的同龄人一样,去某个学校里,做个普通的学生。

温莎好似笃定,只要他追随同龄人的人生轨迹,他便能如愿地“享受”到当下。父母却陷入沉默,良久方发出一声叹息,向他承诺道:我们会送你去上学的。

他开始等待,心知这段时间,父母正在寻找合适的学校。温莎体弱,学校须拥有完备的后勤设施,能及时抢救他、把他送到最近的医院;温莎性格内向,学校氛围应当宽松开放,容得下所有的“异类”与“不合群”……他们为了他,拖着病体一个一个地筛选学校,最终敲定了海龟岛上的圣斯丁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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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离家那天,父母竟从病榻上起身,由女佣推着轮椅,来到门口送别他。温莎穿着蓝白相间的水手装,一头金发被打理得精致柔顺,迎着阳光转过头时,那双蔚蓝双眸闪耀如宝石。

母亲伸手,抚摸过他的脸颊,表情怀念:“……长这么大了啊。的确是时候出去上学了。”

父母千叮咛万嘱咐,只怕自己关怀得还不够周到、遗漏了什么重要细节。温莎自知即将离家,对父母多出些耐心,他们说一句,他便点头一下。直到管家提醒:再不走就赶不上去圣斯丁学园的轮渡了。父母方才依依不舍地放温莎走。

在男仆的帮助下,温莎坐上了飞往海龟岛的私人班机。在舱门闭合的前一刻,他回过头,望向不远处的父母。他们仍坐在宅邸的门后,室内阴影把他们笼罩,泛滥出些许不祥的暗示。温莎便用力地扭过了头,告诫自己不要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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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斯丁学园,温莎顺利地办理了入学,作为插班生进入了某个班级。

此前他深居府邸,极少同外人交际,乍一进入学校,社交问题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了头。与同学相比,温莎太倨傲、也太不懂人情世故,一张嘴就说不出什么好话,久而久之,大家都不乐意跟他玩。同学们发现他身体弱、性子傲,犹如一个满身是刺的瓷娃娃,空能逞嘴上之能,却全无自保之力。

班里的小混混们渐渐把温莎当作人人皆可欺之的软柿子,每有不爽,就拿他出气。温莎不甘示弱,指示麻依反击,可惜一人一狐终究势单力薄,败局总多过胜局。长此以往,温莎慢慢麻木,每遭欺凌,只得劝说自己:忍忍、忍忍就好。

但在那时,班里还有个唐晓翼。至此,温莎的故事的主角们,终于集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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