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珑全身发冷,缓慢的转动僵硬的颈子,果然看见那张足以令其他女人欣喜若狂,却会让她噩梦连连的俊脸,一步一步的接近。
古人说得对:冤家路窄。
愈是想躲一个人,就愈容易撞见对方。那就像是没念书,第二天就肯定随堂考,而且考的还是她打瞌睡或看小说时教的那一段!
她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抓紧怀里的便当,开始拔腿狂奔。
几乎是同一瞬间,身后也传来隆隆的脚步声,向刚亦步亦趋的追上来,看来是铁了心,准备逮住她,惩罚她先前的「忘恩负义」。
凌珑闪过无数的学生,在操场上跟他玩马拉松赛跑,两人的追逐范围,从操场延伸到了喷水池,再从喷水池拓展到第二栋教室的走廊上。
纵然她护「饭」心切,但是男女体力上终究有极大的差距,没一会儿,她就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胸口发疼、两腿发酸,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两人的距离愈缩愈小。
终于,在一个楼梯转角,向刚大手一探,像老鹰抓小鸡似的,轻易就把她逮着。
「为什么看到我就跑?」向刚淡淡的问道。
他的体能好得吓人,不愧是篮球校队的队员,跑了大半个校园,居然还脸不红气不喘,不见半点疲态。
至于平日缺乏运动的凌珑,则是脸儿通红,唇儿忙着喘气,根本无暇开口说话。
「我来猜猜,你该是畏罪逃走,对吧?」他挑起浓眉,不怀好意的把她逼到墙角。
凌珑心跳加速,小手抚着胸口,从长长眼睫下偷瞄了一眼,想知道他是不是怀恨在心。
她的视线原本该寻找着他脸上的怒意,却不由自主的滑过那剃锐入鬓的剑眉、清澈而深邃的黑眸,以及那张永远噙着一丝笑意的薄唇。
唉,也难怪那些女学生们要为他疯狂了。
向刚虽然称不上俊美,但绝对极为好看,那张黝黑的脸庞,阳刚中带着几分粗犷,笑起来的模样,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邪气。即使穿着死板的高中制服,他仍有着独特的气质,跟其他人截然不同。
更难得可贵的是他非但长得称头、成绩顶尖,家底更是丰厚得让人另眼相看。
向家数十年来养兰为业,是赫赫有名的养兰世家,不少权高位重的大人物,或是身价惊人的企业家,总千里迢迢的来到这偏远小镇,捧着大把钞票登门,只为求得向家的一盆兰花,好回去炫耀风雅。
身为向家的次子,他却没半分豪门的傲气,反倒亲切而和善,口才极佳,生来就是块做生意的材料。
浪漫一点的少女,当他是梦中情人;务实一点的呢,就把他当成金龟婿,知道只要钓上他,就能一辈子衣食无虞,从此吃香喝辣。
「怎么,跑了一段路,就把你嗓子跑哑了?」见她迟迟不吭声,他调侃的又问,长腿又往前跨了一步。
那张俊脸稍微逼近,凌珑立刻警戒起来。她贴住墙壁,像只小壁虎似的,手忙脚乱的爬开,那紧张的表情,彷佛是他身上有什么可怕的传染病。
「拜托拜托,求你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半径一公尺之内。」她双手乱摇,不断后退。
「为什么?」
「我、我不想刺激你的爱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