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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的老公满天下

冬天让秋叶染上夏夜的相思,我说其实春天的青草也浪漫,你踏清霜与长夜寒暄,独留一盏忽明忽暗的灯火到天明。

并不想感叹时光与岁月的涟漪,只觉得温柔的日光下,那一卷似悲似泣的小篆仿若沉淀了数年的日月星辰,其实折一片缱绻红尘丢弃,未必是心甘情愿。我可以存留这所有的言不由衷,漫游星河浩瀚,怎么还会想起你的脸。

从春花秋霜,夏夜冬雪,四季从来都不言语,只是悄悄退出每一季的热闹与静寂。许久未曾提笔,只觉得笔下的锋芒收敛了许多,可这心中的波涛却未曾停止半分。

每一段故事的结束,都如此令人惋惜,这其中的煎熬与波折,你妄想说与人懂,其实针尖未曾插入他人的心脏,又怎会懂得你的隐忍与咆哮。

喜欢山水,并非因为内心淡泊,恰恰因为内心喧嚣,才向往这一川烟雨的惬意。可是从前爱这山水,是一腔热忱,如今爱这山水,满满地都是遗憾,你说爱情,是不是如此。

站在霞光漫天的山中,落花静静飘落,冬叶早已经宣告落幕,属于冬天的美丽,以四季最后的力量绽放着。你究竟能否明白,绿叶枯竭本是必然,红花凋零也是寻常。妄想抓住这最后的芳华,凛冽的寒风却吹散了所有的温度。触碰到的花蕊,早已伸出的手,却已经无法收回。

不舍,眷恋,爱恨,贪嗔痴,你我本是凡人,又怎能幸免?

咽下所有的指责,浅浅的笑意只希望将这山水的冰川融化,寒风嘲笑你的不自量力,冰霜不屑你的满目温柔,当一切寒冷降临,万花凋零,山川枯竭,留着这个破碎的希望又有何用,可是,希望它终将是希望,从前泯灭的热情与温柔,不该从此沉沦山海。

总喜欢用四季作歌,不过是内心贫瘠,仅凭这一亩三分的热爱去灌溉那些早已经消失的温暖与光明。

为何要感叹,为何要悲伤,为何要用这灿烂的年华为祭,只为了那些微不足道的欣喜,也许这其中无畏值与不值,只是心甘情愿,愿意付出这所有的热烈,结果是温柔或冷漠,早就不在意了。

便是这样平凡的心,平凡的世界,每个人都想寻求内心的安定,只为了这一颗漂流的心能够靠岸,虽然我看厌了爱恨别离,但我并不那么执着拥有了,我想我终究会与吴均的诗中所说那般:从流飘荡,任意东西。

我把对这山川最后的眷恋与冷然存放在来年春风化雨处,是否开花都不重要,其实本不想如此煽情,偶然遇见一幕山水静好,巧笑倩兮,令人深觉和谐温暖。

突然便想起了很久很久之前,茂盛璀璨的花草之中,我曾用心呵护过一朵繁花,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天,不知今日,它是否凋零,若是没有,是否该凋零。毕竟这万物生生不息,草长莺飞,花谢花飞,从来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接下赛季初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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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是分开吧,谢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我想了很久,终于可以放弃你了,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至少可以坦坦荡荡的为自己做一次决定,我以为你懂我对你的感情,懂我对你的信任,虽然我有时候会烦你,但你不懂我以前没有拥有你的时候,特别想拥有你,可是谁知道拥有了还不如从来没有拥有过,我想被人宠,我不想在夜里哭,夜里崩溃,不想因为你一点点事情 影响我的情绪,你可能不知道这段感情一开始我就输了,我需要你的时候,和你说话你没有回复我的时候,真的很烦很烦,祝你幸福,如果你有认真看,你就知道这段话是我在网上随便复制的,哈哈,我们最终还能不能给我发十块钱想喝两瓶旺仔,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很感谢能够遇见你,我只是有点遗憾没能陪你一直到最后,最后谢谢你让我成长让我知道什么是爱!

又是一年秋来时,这座城市依旧花红柳绿,行道上一排排的树,生机盎然的享受着难得的暖阳。虽说偶尔难免让细雨飘湿了头发,却始终找不到秋天的味道。

直到昨夜,窗外下了一场夜雨。我才恍然发觉,秋天算是也来到了身边,哪怕窗外的树叶,仍旧没有枯落的迹象。

一场秋雨一阵凉,清早的时候,行路的人多了几分厚实的臃肿,少了些昔时的洒脱。这个不分四季的城市,唯独到了这个冷的时候,才能从人们变化的着装上,发现四季依然还是存在的。

再往前几年,不论是萧瑟的秋天,还是凛冽的冬天,对于我一个习惯了丽江的天气的人,绝对不会穿上厚厚的棉袄,无非是披上一件外衣,权当做对这个季节的尊重。可是时至今日,每逢季节变化,你的身体便如实的告诉你,又该添一件衣裳了。

年年岁岁,每一年四季都在不停的轮替者,才刚刚从春节的喜悦从醒过来,眨眼的功夫又匆匆过去了一岁光阴,你可以说岁月匆匆,也可以,感叹时光无情。不论你是争分夺秒,还是虚度光阴,一年的时光,终究还是过去了。

人的一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那一瞬间开始,别沿着一条不归路前行,除了十几年的求学时光。往后余生,便是为了生计和子女而活。

曾经做过的梦,慢慢被岁月的潮流所淹没,你甚至来不及给它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就不得已为着柴米油盐的生活,重复着单调乏味的生活节奏。

曾以为,浅薄的悲伤会永远陪着我们过一辈子。触景生情,难免被秋雨绵绵的气氛,渲染得无处躲藏。

可是,往事已矣,时至今日却发觉没有那么多的悲伤,可以刻骨铭心。虽然偶尔也难免会被某些东西触动,却不会再为了某些东西而寻死觅活。

近日,与一个许久未见的好友聊天。彼此感慨,我们未见得日子,不知不觉已过了七八个年头。

高中的时候,她留着漂亮的马尾。脸上总是挂着浅浅的笑窝,很少发脾气,性格很好,人也很温柔。是班级里公认的美女,那时候也不懂什么是爱情,就觉得这个女子有着与别人不同的气质。

那样的印象,一直陪伴了我们宿舍的几个哥们,整整三年的光阴。也许,那应该就是懵懂的青春。

现在,她变得更有女人味,画着精致的妆容,洋溢着时尚白领特有的气息,甚至在某些方面,更让人着迷。

可是不论怎样,我喜欢的还是曾经她扎着马尾的样子,没有洁白的打底,没有刻意装饰的腮红,没有画着精致的眉毛。只有肥皂的芳香和洗发露的味道。我们曾经在同一个教室里, 唱了三年的《十年》,十年后的我们,却在同样的歌声里,听出了各自人生的故事。

千言万语,不过是人世沧桑,都由不得我们做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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