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序篇)法医对女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发现这个女死者曾经整过容,做过隆胸手术,手术时间为三年前。
根据DNA鉴定,警察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烟头是死者留下的,也就说明了女死者有吸烟习惯。(证明了她是从事特殊行业,比如是做小姐。)
警察又去调查何贤晗来这里的几个月做什么。他们发现了她在几十间宾馆都开过房,这更证明了警察们对死者的判断。
[承接上文](开始)因为何贤晗的父母对自己的女儿了解的太少,无法给警察提供对破案相关的线索。
警察回忆起在案发现场有一个闹钟,那个闹钟掉落在地上,闹钟的后盖,还有电池,它们是分离,他们怀疑案发现场发生过打斗后无意磁倒,让闹钟时间停留在3时14分。这个时间有可能就是发生打斗的时间。可是警察却无法判断到底是凌晨三点还是下午三点。
警察立马针对这条线索去询问邻居,或许邻居有听到打斗声。
住在死者对面的邻居是一个50岁的女人,讲她与死者只有一面之缘,并不清楚女死者,也从未接触过她。
邻居讲何贤晗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男人来过死者家里,更没有听到异常的声音。
警察问询其他邻居,他们也不了解情况。
警察也不能排除死者把出租房当成“赚钱的工具”。
他们又不能排除死者在外面做小姐,于是铺开大网,去县城各个娱乐场所、酒店、足疗店等进行走访排查。
另一边,调查组把在卫生间发现的避孕套里的精液与床上的精斑样本送验调查。(这个线索对于xⅹ案至关重要)。
作者君没办法,只能用ⅹ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