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声秋坐在吧台边单手托腮,她百无聊赖地望着门口的方向,一个客人都不见,她又转头,视线看向捡子的身上。
捡子穿着一身灰色圆领长毛衫,给人一种十分休闲的感觉,估计没有人会把这样一个少年和杀手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声秋捡子,店里每天都没什么太多的客人。
声秋为什么你一点也不着急啊?
要是别的酒吧老板看到生意这样的冷清惨淡,早就要愁得掉头发了!
生意不赚钱,不就是往里面赔钱吗?
捡子这是先人留给我的房子,我只是不想让它荒废,才开了这小酒吧。
捡子所以,我也没想着要挣多少钱。
声秋那你天天窝在酒吧里,也不出门。
声秋靠什么途径赚钱养活你自己啊?
捡子一时间答不上来了,也因为他本就不是一个擅长撒谎的人。
南岛有一方暗部势力叫做秋门,这个秋门就是和黑帮一样的存在,黑帮老大叫做詹士礼。
这个黑帮老大收养了十几个的养子,捡子就是其中之一,还是年纪最小的那一个,帮里的人称呼他叫做小少爷。
捡子平时会照着詹士礼的吩咐去执行各种各样危险的任务,却还真是没为金钱发过愁。
一是因为捡子自己并不是那么在意钱。二是因为一个黑帮老大还会短了自己养子钱吗?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声秋像你这样,这酒吧一个月要亏多少钱啊?
声秋小弟弟,你不会要靠我养你吧?
她眉眼带笑,然后,她抬起手成功把捡子的头发揉乱了!
捡子才不是!
捡子把她的手从他头发上拿了下来,正经地说。
捡子我不是小孩,我年纪不小了。
声秋哦。
捡子还有,我说过对你负责,我就会养你的。
声秋哦……
她嘴上虽然这样应着,手却又揉起了捡子的头发来,怎么看她的话怎么都是敷衍,显然没往心里去。
捡子一开始还担心她会有想不开的轻生念头,结果意外发现这女孩很好相处,也很好养。因为无论他做什么饭菜,她都不挑食的。
他原本性格有点内敛沉默,除了麦权承这个朋友之外,向来是独来独往,而原本只有他一个人居住的房子里现在多出了这样一个人,他也并不觉得违和。
他也不是一个追求享乐的人,小小的酒吧里至简至洁,自从这样一个女孩来了之后,她喜欢养花养草,便多出了点缀色彩的花花草草,衬得酒吧里别有一番情调。
或许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房子、他的生命里都被林声秋润物细无声般浸透了。
酒吧里铺了从前没有的鹅卵石地毯,鹅卵石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去海边捡的,一起动手把鹅卵石泡在桶里,洗了干净,再涂了胶,粘在地毯上,做成了鹅卵石地毯。
她说她喜欢赤着脚丫子踩在鹅卵石上的感觉,也喜欢拉着他一起光着脚踩在鹅卵石地毯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