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经常要在一起演小剧本的事,我和那些同学混熟了。
陆之言是一个性格开朗的男生,我和他还有另一个女生不自觉打成一片。
那时候年纪还小吧,不会想着顾及别人的眼光,想要做什么就放开了去做,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在每天上上课、排排练以及和他不断的追逐打闹中,日子就一天天的过了。
那段时间里,我对他的感情也逐渐的加深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那件黑色的、上面印有白色星星的外套。
那时候我觉得陆之言跟他的外套一样,一样的耀眼。
陆之言那时候还是一个热情活泼的男孩子,他笑起来的时候,我感觉我的眼里只有他阳光灿烂的笑容。
我被他的笑容折服了,因为我,想要这么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陆之言了。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他在我心里生根、发芽,长出嫩绿的小树苗。
我看见了新的希望,一种叫陆之言的光芒,在我还没彻底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铺天盖地的笼罩住了我。
这束阳光暖洋洋的,就像在海边玩水一样,轻柔轻柔的,又让人觉得怪舒服的。
我不再满足于这样的关系,我想和陆之言在一起。
虽然我那时候还不明白喜欢究竟是个什么感觉,但是我隐隐觉得,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三天以后,我忍不住了。我是一个急躁的性子,想到什么新奇的,或者是自己感兴趣的事,我心里就会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
这股冲动使我吃了不少的亏,受了不少的罪。但这个时候,它给我带来的是无尽的欢乐与开怀。
我上课开始走神来,做事心不在焉了,写作业敷衍了事了,吃饭也没有心思了。
我觉得我得改变我这个现状。
我是个藏不住心事的性子,我回去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所谓的朋友。
一个姓秦的女生撺掇我去表白,她扬言:“如果你不去,我就帮你写纸条送去。”
我对这个姓秦的女生内心觉得挺复杂的。我很开心她能把性格不好又啰嗦,人缘坏到不行的我当做好朋友(这是我自己认为的),可是有时候她的表现又挺让我寒心的。
在她不知真假的语气下,我害怕了。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心思,与其让别人来做,还不如我自己去表白呢。
又在秦姓女生和她的两位朋友的催促下,我开始有所行动了。
那天刚好是周末,我回到家,就打开了电脑。
我家是在乡下,也许是智能手机还没普及,那时候我还没有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手机,家里人也没打算给我购买。
我记不大清了,智能机普不普及在当时爱玩的我眼里,根本不重要。
我只是记得那种滑盖和按键手机。我听我妈妈说,城市的表姐送了我哥哥一台诺基亚。我好奇心挺重的,趁机提出要看看他的新手机。
我哥随意的挥了挥手,让我自己去隔壁房间看。
我第一次看见那么个东西,比平常的按键手机要好看得多。我把它翻来覆去的看,又好奇的拆了它的外壳。
这台深蓝色的诺基亚可能被我的暴力与粗鲁吓坏了。它不像人,不能表达,所以它用它坏了的外壳指认我:你这个凶手!
我慌了,有种做了坏事的心虚感。
我连忙把它装回盒子里,然后逃出了房间。
我那两天忐忑不安,害怕哥哥和妈妈会骂我。
结果那天真的来了……
事发以后的第二天天我哥哥发现了新手机坏了。我原以为大难临头,谁知他只说了一句:“坏就坏吧,我也不喜欢它。”
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我记了很多年。每次我一想起哥哥丢弃在抽屉里的四个键盘手机和一台智能机,我就会想到诺基亚,就会想到他说的话。
也许是很暖吧,我记了好些年。
2012年的时候,我记得这个时间段,我妈妈给我哥哥买了一台电脑。
从那以后我化身为了“蹭电脑小能手”,一放假回家就直奔电脑。
后来我就是用这台电脑跟他表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