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命的最后一天,也是新生第一天。
傅朝晨取走了沈耀送来的蓝色风信子。
足足有98束,本来都已经开败了,但傅朝晨不愿让沈耀的心意就这么蒙尘。
他近来总是喜欢照镜子,沈耀也知道,还打趣他,
沈耀“怎么,现在这么臭美?”
沈耀从背后环抱着他,手指缠上傅朝晨的腰间,却被人愈发单薄的肩胛骨硌了一下,沈耀抽出一只手缓缓摸上去,他觉得傅朝晨一定有心事,但是怎么让人开口是个难事。
他们在镜子面前温存许久,衣服弄出了褶皱,嘴唇也如同染了一层玫瑰色,两人双双跌落在床上,沈耀能察觉出来傅朝晨的情绪不对,自然不可能轻易放过。
沈耀“傅朝晨,如果累了,就趴在我身上睡一会儿。”
傅朝晨“好……”
沈耀的手指插进傅朝晨的发间,一下一下慢慢理着,人一会儿就发出些小狗的哼哼声,听起来很舒服。
沈耀的目光扫过傅朝晨的躯体,每一分每一寸。他小心拉起搭在枕头上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沈耀刚要往下取,傅朝晨就动了动手指,将指头都圈进了掌心。实际上,傅朝晨的戒指有些大了,随着他的动作,戒圈往下滑了一小截,明显的戒痕就这么进入了沈耀的眼底。
沈耀有所触动,看遍了傅朝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也就洞悉了他的每一寸伤口。
都藏在看不见的地方。
沈耀刚想把傅朝晨的头安安稳稳送到枕头上去,人的腿就搭到了他的腰上,沈耀被个成年男子压得起不来,说出去都是个笑话。
他不是不想起来,只是在看向傅朝晨的每一眼,他都能感觉到一种从心底里生发出的不舍。
再加上傅朝晨不寻常的举动,那些伤痕……
沈耀没再挣脱,将人的腿推回被窝,就把人的手拉进了自己的掌心。
他该好好陪陪他的男朋友的。
沈耀的感觉没错。
傅朝晨得了和他一样的病。
得到诊断报告的那一天,百花绽放,傅朝晨回家途中,还有个卖花的老婆婆将最后一枝花送到了他手上,布满皱纹的手拍了拍他的手,说了好几句小伙子长得真漂亮。
傅朝晨因为这一句话开心了好久,不是他自恋,是自从他入行以来,没几个人真心夸他。
名声鹊起时,圈子里的人将他往天上捧,一朝灾祸,又让那些人的嘴倒出了刀子。
他所有的画作都被扣上了抄袭、代笔的帽子,风光时是天赋异禀,落魄时又是寡廉鲜耻。
其实这些也什么。
耳朵里没了真话,那么假话便会无所遁形,也是好事。
后来呢。
后来,是他捧着画一举成名,又被栽赃陷害,他看清了这些肮脏手段,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在世人眼里,他是天才画家,却也声名狼藉,他的才华和他的事迹简直就像一场游戏,也像一本小说,不疯魔不成活,下一个情节,大概就是这样满足别人期待的。
他心气高,不愿将就。
他瞻前顾后,优柔寡断。
如愿得到了沈耀的爱。
但是那个时候的他,一身毛病,一堆流言,一颗脏心,早就配不起沈耀了。
他不想沈耀到最后还对他怀有期待。
他眷恋沈耀的怀抱,却又迟疑于自我的卑劣。
他该放手了。
就是有点迟。
这话真的矫情。
戒指他要戴在手上,鲜花他要捧在手里,那些被人诟病的画,他要留在画廊。
因为还有人喜欢。
火带走一个人就行了,没必要再带走别人的念想。
有时他想再等等,再等等什么,等别人来拯救?空话。
唯一能救他的人,就在他体内,他的选择,就是在救他。
活与死,都是好的结局。
他不要等了。
也不想等了。
火舌刺向他的灵魂,他,苏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