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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跳过(毫无卵用的作者发疯章节)

HP:lvss全无爱意,遐想之敌

作者我看哈利波特时,顺序其实是错的,我最开始看它是六年级,我和妈妈去书店我记得很清澈在一个靠近书架的角落我看见了哈利波特(那个书店的哈利波特不全而且还是很多不同出版社的)当时我本来想买的不是哈利波特,我挑完课外题本来想走,我妈劝我买一本课外书,我从前很喜欢看课外书,我六年级转学换了一个学校,我就像个从农村进城的家伙,没见过世面,我才知道原来特么的成绩好的人有特么一堆!很紧张啊,然后自己也想追上他们,可是已经六年级了,很多很多的东西和知识我已经错过了,我真的,我这辈子的没那么努力过,一科就好几套题,每天晚上10点多睡早上不用叫5点就起床,我原来一直是晚上7到8点就休息了,老子特么的真的这辈子没那么拼命过。真的,很累,别看我现在性格外向疯癫,满嘴脏话,特么的老子那时候或者现在也一样!都该死的敏感内向!不过我得感谢我六年级的英语老师他让我在六年级期末考试英语考了最高分89,对,我知道不算高,但是你敢信,那是我小学英语的最高分!我那次考试从班级30多前进到了17,真特么是个荣耀,我应该把它永远刻在脑子里,那可能是我给我自己带来的最让我感到自豪的了!真特么的,你敢信我现在特么的哭的像个傻子我自己都想笑,笑得跟特么哭似的。我初一的英语老师,她很好虽然我还是她的学生的时候从不这么认为,人都这样不是吗?她是个小老太太,挺可爱的,虽然她上课的方式是“反复讲,讲反复”(她自己说的)但是很有效,虽然可能什么都没记住但是考试的时候你就会感觉一个小老太太在你耳朵边说答案似的,真的那年我考了一百零几分,我还记得发完卷子放学的时候她挤过兴奋的学生们走到我面前说“考的真不错(拍拍我的肩)继续努力!”我笑的像个傻子(你可以再怎么讨厌一个老师,可是当他也赞赏你的成就和努力时你还是会破防吧,我觉得我其实就是想得到认可,在那个我不熟悉的城市,无论我怎么掩饰隐藏)

作者初二我换了老师,几乎所有的老师都换过来了,特么的我初二英语考了64,有的时候我真的为自己可以记清楚每一件事感到厌恶憎恨因为清醒的记忆只会让我感到更加的厌恶憎恨!为什么我不能想其他人一样忘记?上了初中我其实有所改变,我渐渐熟悉了他们,他们是我曾经不熟悉的,不熟悉的一切,规则,习惯,语言,无论是什么那种东西已经侵染了我,我改变了。

作者我开始不在意完不完成作业也不在意质量怎么样,因为他们都是这么做的我原以为我幸运的上了个好初中结果我发现这该死的污浊,弄脏了我。我说了脏话,因为不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我学着向他们一样生活,我就像是一个无法共情的观影者,麻木的探求他们的情感,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明明知道是错的却还要去做,我很冲突,我在和自己厮杀,我无法集中精力,成绩下滑了,可我没时间关心,我很孤单,我有朋友可没有亲近的朋友,每次体育课我形单影只,我害怕孤单,我主动交流可是没用……到了初三我的成绩根本没法看,可我不在乎了,我不在乎孤单,我习惯了自己陪伴自己,虽然还是感到不甘,可我没办法了,我尽力了,我没法理解人类,也无力理解了,我已经考完了中考,以后会怎样又有谁会知道?结局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希望我会有一个高中上吧,虽然我也不知道我会继续混下去,还是努力,为以后找到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奋斗,真不巧,我不知道。

作者继续原话题,我卖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英汉对照版的书很不错价格也很美丽美的我不敢看第二眼,我很快看完了它,但是从没想过买这个系列其它的书,直到初一的那个夏天我第一次进了可以借书的图书馆,我看见了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我从第一部起就对斯内普印象深刻,可能是英雄和正义必胜的动画片和书看多了,我一直对正派没什么好感,我喜欢反派希望他们胜利,这可能很病态,我明白。从第一部直接跨到第六部,让我对斯内普的认知你真觉得他是一个纯粹的反派,当我知道他是一个食死徒的时候,我竟然感到欣慰,因为我觉得事情就应该这样,我也期望着他们的胜利,几乎毫不犹豫的,在看第六部的后面部分时,我带上了个人的情感习惯性的厌恶着正派做的每一件事情,对斯内普做的所有事情都感到赞同,当是我是故意想这么思考的,可是绝大多数的主角团都很……那什么……你们明白的。所以当我知道他是个双面间谍,并请最后选择背叛的时候,我满眼的震惊可又没法去怪他,我爱了他很久,可是当得知背叛判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看他的目光不可能在像以前那么纯粹了,一切就像在雾里,迷蒙不清,不够纯粹,一切都变了……可我们回不到过去,如果可以请让他永远只是一个食死徒,享受他想要的荣光,无论是纯血辉煌还是众人的唾骂还是其他什么,他做了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无论是对是错,都可以那么坚定的义无反顾。无论结局是死亡还是阿兹卡班,他都可以为自己向往的信仰拼命,他从中感到成就感到自豪和喜悦。信仰不是神他从不帮助谁,可他们有着自己的信仰他们就是神!

作者我一直觉得斯内普和黑魔王很像。一样痛苦的童年,一样嫁给了麻瓜父亲的纯血母亲,一样有显赫的祖先――斯莱特林和普林斯,同样庞大的野心,为了抛弃过去而都为自己起了一个足够霸气的新名字“伏地魔”“混血王子”。他们直接关系成谜,是主仆还是师生,为什么伏地魔信任斯内普无论是伏地魔的表现还是贝拉的言语间都透露出……也许在预言事件之前他们真的彼此信赖……

作者我爱LVSS,如果西弗勒斯没有背叛我觉得我最爱的会是他,我现在哈利波特最爱排行榜是1,艾琳普林斯。2,芬里尔格雷伯克。3,伏地魔。4,少年西弗勒斯斯内普。5,汤姆里德尔。6,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7,卢修斯马尔福。8,西弗勒斯斯内普。其他人嘛,无感。(耸肩)

作者对不起今天水了一章,晚上喝的有点高了,上面一堆胡言乱语真的是对不起,再次道歉。明天会准时更新,并保持每日一更的速度,另一篇文《我叫普林斯,最后的王子》同样日更,大家再见。

作者我再死回来感慨一下2413个字,真的是……你以为我想说爽?其实我想说累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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